vip
当前位置:政策资讯 - 最高100万元!龙岗区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奖励开始申报

最高100万元!龙岗区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奖励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193

  为鼓励用人单位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实现人才结构显著优化,人才效能显著提升,根据龙岗区支持高端紧缺人才发展的有关规定,龙岗区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奖励5月22日起开始申报。

  申报对象要求属于在龙岗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合法诚信运营的用人单位,且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须在龙岗区。用人单位所培养的人才须在龙岗区全职工作(劳务派遣至区外用人单位的除外),且须2021年11月1日后新入选国家、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等,且入选时已在龙岗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用人单位须与所培养的人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报时所培养的人才仍在该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对培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的用人单位,给予每家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奖励。用人单位培养的人才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等的,每培养1名人才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用人单位培养同一名人才只可申报此层次奖励一次);用人单位培养的人才为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的杰出人才或其他同层次人才的,每培养1名人才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用人单位培养同一名人才只可申报此层次奖励一次);用人单位培养的人才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青年人才、省重大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或其他同层次人才的,每培养1名人才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用人单位培养同一名人才只可申报此层次奖励一次)。

  该项奖励实行总额控制,如年度资助申报规模超出核定后的财政预算,则每培养一名人才的应获奖励金额按年度财政预算与年度资助申报规模的比值调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8月31日,受理的是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入选国家、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的业务资助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单位需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申请材料

点赞

收藏

转发

手机扫码查看/分享
为你推荐
10000万
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2-09-01 / 2023-12-31
60天后截止
订阅通知 立即申报
10000万
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2-09-01 / 2023-12-31
60天后截止
订阅通知 立即申报
10000万
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2-09-01 / 2023-12-31
60天后截止
订阅通知 立即申报
10000万
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2-09-01 / 2023-12-31
60天后截止
订阅通知 立即申报
在线客服 客服软件
在线客服系统